【文匯專訊】香港首富李嘉誠亡妻莊月明墓穴於前年大年初一被毀壞案,兩名早已認罪的內地兄弟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入獄4年8個月及5年。
據本港媒體報道,來自內地的兄弟劉惠志(42歲)和劉惠晃(36歲),早已承認四項串謀勒索、盜竊、刑事毀壞和襲擊罪。他們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兩人並非案中的策劃者,只是受聘於主謀人,不知道毀壞的墳墓屬何人,也不知道案件涉及勒索,希望法官可以輕判。
主審法官韋毅志判刑時指出,即使兩名被告不是策劃者,但在案中仍扮演重要角色。雖然被告的行為對李嘉誠沒有造成身體或名譽上的傷害,但引起公眾的關注。不過,法官補充,兩名被告認罪,並且提供線索,促使警方拘捕兩名涉案香港被告,日後案件審訊時,兩人仍要出庭作供,屆時可以提出減刑申請。
涉案兩名港人被告王均福(55歲)及劉國新(49歲)不認罪,案件安排於明年開審。被判刑的內地兄弟早前透露,盜墓計劃早在2005年9月開始。劉惠志獲港人主腦招攬,計劃挖掘李嘉誠亡妻莊月明的骸骨以勒索李,其弟劉惠晃其後加入,若勒索計劃得手,每人可分得10萬元,最終5名內地人和3名港人參加。
他們在2006年1月29日(大年初一)到柴灣佛教墳場,挖掘李嘉誠亡妻的墳墓。由於他們未能挖開墓穴,於是掠去兩名管理員5萬元現金、金飾和手提電話等財物。其後眾人到旺角一麻將館分贓,兩名被告各分得1,600元後返回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