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評社台北5月16日報道,媒體報導陳水扁520卸任後,將遷入台北市信義計劃區,一戶新台幣1億多元的豪宅,且一買就是兩戶,一戶兒子陳致中住、一戶女兒陳幸妤住。
陳水扁下午透過「總統府公共事務室」發出新聞稿,表示他卸任後將先在台北市租屋,並沒有購屋。不過,這則新聞稿,並沒有提到兒子、女兒是否買房子,要搬到「寶徠花園廣場」億元豪宅,有回應等於沒回應。
這則新聞稿最特別之處在於,陳水扁藉機向外界爆料,李登輝2000年卸任的6年半之內,花了公帑9千多萬元。
新聞稿指出:「參酌李前『總統』卸任後每月領取41萬元禮遇金,另有每月40萬元的辦公室租金及30至31萬元的寓所租金,合計2000年至2006年,6年半期間共領取及支用9000多萬元。但在2007年「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實施後,陳『總統』並無如此優渥之禮遇,故未來將以其事務費及禮遇金的一部份,作為承租辦公室及寓所之使用。」
新聞稿指稱,「陳『總統』原先規劃卸任後搬回民生東路住居,但因在整理過程發現有大量白蟻,短期間不易妥善處理;並考量其安全性縱深不足,之前發生被丟擲汽油彈,令人擔心;此外,在顧及夫人醫療方便的原則下,不適合南下高雄,因此決定先行在台北承租具有保全管理的大樓,作為未來暫時的寓所,租期1年,屆時再決定固定居所。至於外界報導『總統』購買新屋一事,並非事實,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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