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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新地(00016)主席兼行政總裁郭炳湘,就高等法院拒絕頒令,禁止新地董事局議決罷免其主席和行政總裁職位,26日提出上訴,但上訴被駁回。
代表郭炳湘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事件有很多爭議。郭炳湘兩名弟弟急於召開董事會,目的是撤除他的職務,而不讓他有解釋機會。即使有臨時禁制令,亦不會對新地構成損害。
湯家驊又指,郭炳湘在今年2月,向董事局提交的信件,是要求放假3個月,此乃郭炳湘與董事局之間的私人協議,3個月後應可復職,但董事局開會討論是否罷免其職位,是別有動機。
新地代表律師表示,在二月舉行的董事會,實際已解除郭炳湘職務,當中沒有私人協議,視乎他的健康情況容許他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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