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連宋控陳水扁「柔性政變」說法損害名譽官司今日三審定讞,仍判定陳水扁敗訴,必須登報導歉並象徵性賠償連宋一元新台幣。
據悉,2005年12月21日、2007年11月20日柔性政變官司一審、二審皆判陳水扁敗訴,必須登報導歉並象徵性賠償一元。陳水扁不服,提出上訴。
柔性政變官司,緣於2004年11月14日,陳水扁在臺北縣「立法委員」選舉造勢大會上及民主進步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上,公開指述連戰與宋楚瑜於2004年3月20日「總統」選舉後,以發動軍事將領請辭或告假方式進行「七日政變」、「柔性政變」。之後,連戰與宋楚瑜對陳水扁此番談話提起名譽損害賠償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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