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本港地產建設商會將公佈銷售「一手樓」的新指引,同時推行標準格式的價單範本,規定實用面積只包括的主體面積及露檯面積,其他地方面積則須逐項列出。地產建設商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梁志堅否認賣樓誤導消費者。而地產代理監管局也會認真處理地產代理的違規行為。
據本港媒體報道,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一手」住宅單位的銷售安排,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陳鎮源表示,地產建設商會已同意發出新銷樓指引以及標準格式的價單範本,劃一樓面面積的表述,規定實用面積內只計算單位的主體面積及露檯面積,窗台等其他地方不包括在實用面積之內,並要逐項列出。新價單範本最快將於8月推出。
陳鎮源強調,業界將以自律方式規管發揮效力,暫無意立法規管實用面積的表述方法。
地產建設商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梁志堅則表示,發展商已指示售樓部職員向地產代理發放正確訊息,若發現有地產代理不依足售樓資料,有關地產代理可能會被禁止銷售樓盤,過往曾有代理被禁推銷樓盤一至兩個月。
工聯會議員陳婉嫻在會上指出,跟幾十年前相比,年輕一代愈來愈不喜歡地產商,因為他們以畢生積蓄買樓,但實用面積卻包括露台、窗台等地方,真正可用的面積不多,部分房間更放不下一張大床,感覺受誤導。
梁志堅回應,銷售樓宇時已列明建築面積及實用面積,過去數十年都是沿用這個做法,並沒有誤導消費者,而地產商興建的住宅單位面積有大有小,適合不同階層選擇,地產商不是沒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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