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北京6月30日報道,人民幣30日開始可在台灣本島進行雙向兌換,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島內居民持身份證,遊客和外籍人士持護照)皆可兌換,每人每次兌換額不得超過人民幣2萬元。
台灣金融主管部門29日晚加班審核了台灣銀行等13家島內銀行申請人民幣在台兌換文件後,30日核發人民幣現鈔買賣許可函給這些銀行,這些銀行可立即開辦人民幣兌換業務。
獲准開辦人民幣兌換業務的島內銀行30日紛紛掛出人民幣現鈔買進、賣出價格。台灣銀行掛出的買進價為4.339元、賣出價為4.552元,即向台銀購買人民幣,每4552元新台幣可換1000元人民幣;將人民幣賣給台銀,每1000元人民幣可換4339元新台幣。
各銀行表示,30日掛出的人民幣現鈔買進及賣出價是參考人民幣的國際匯率、取得成本及同業掛牌匯率所訂出的價格,此一匯率是浮動的。
據台灣媒體報道,為滿足民眾需求,獲准開辦人民幣兌換業務的各家島內銀行,各已進口2000萬至6000萬元人民幣現鈔。在業務據點方面,都市區重點分行及機場、碼頭附近的業務據點,成為各銀行率先開放人民幣雙向兌換業務的主要據點。台灣銀行初期開放約30家分行辦理人民幣雙向兌換業務,土地銀行開放15家分行,合庫銀行則開放72家分行。
位於台北桃園機場的銀行櫃檯29日就已準備妥當,牌告匯率、告示板及人民幣現金都已到位。30日早上5時半,櫃檯一開始營業就可以接受人民幣兌換業務。不少銀行業者表示,已添購最新型的驗鈔機或對舊有驗鈔機進行升級改造,以利於辨別人民幣現鈔真偽。
台灣本島開放人民幣雙向兌換,受到民眾普遍歡迎。不少民眾30日一大早就來到有關銀行據點親身嘗試;有的「上班族」還特意為此請假。
此前,金門、馬祖地區人民幣現鈔買賣於2005年10月3日開始試辦。據台灣金融主管部門統計,截至2007年底,該業務合計交易達61900多筆,金額為人民幣4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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