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大陸居民赴台旅遊首發團近760人將於7月4日如期赴台。目前參加首發團的遊客已開始準備赴台觀光的相關材料。
國家旅遊局昨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旅遊局新聞發言人祝善忠表示,根據兩會簽署的有關協議,接待一方旅遊配額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為限。組團一方視市場需求安排。第二年雙方可視情協商作出調整。「也就是說,目前台灣方面可按每天接待3000人來作準備,組團的大陸旅行社則可根據市場需求來確定人數的多少,每天的人數可能會有所不同。」
在上海方面,記者瞭解到,從今天起,上海出入境管理局將正式開始辦理赴台游證件,7月4日參加赴台游首發團的遊客將持「入台證」赴台。
5家航空公司齊運首發團
7月4日赴台游首發團由首發旅遊團和首發旅遊交流考察團組成,團長由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會長邵琪偉擔任。首發旅遊團行程10天,首發旅遊交流考察團行程7天。
首發團中的353人將從北京口岸出發,其中除了幾十名首發交流考察團團員和新聞記者外,其餘全部為遊客。上述人員分別由中信旅遊公司、中青旅、國旅總社、婦女旅行社、中旅總社和海峽旅行社組織。
由上海、南京、廈門、廣州口岸出發的分團各有100人,分別由當地旅行社組團。
首發團分別乘坐5家航空公司的旅遊包機,具體安排如下: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和海南航空公司承運首發旅遊交流考察團、北京分團和記者團,由北京機場起飛;東方航空公司承運上海分團和江蘇分團,由上海浦東機場和南京祿口機場起飛;廈門航空公司承運福建分團,由廈門高崎機場起飛;南方航空公司承運廣東分團,由廣州白雲機場起飛。
談及赴台旅遊的大陸遊客人數問題時,祝善忠說,根據兩會簽署的有關協議,接待一方旅遊配額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為限。組團一方視市場需求安排。第二年雙方可視情協商作出調整。
遊客必須「團進團出」
赴台游首發團目前全國共有18家組團社,上海兩家為錦江國際旅遊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青年旅行社。
在證件辦理方面,昨日記者瞭解到,從今天起,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開始受理本市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的申請。相關人士提醒說,市民首先需向首發團組團社報名,然後由組團社統一組織向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申請材料為旅行社名單、旅遊發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相關人士表示,符合條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簽發《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3個月有效一次前往台灣的「L」簽注。「參加赴台游首發團的遊客須隨組團社整團出入境,且不可在台逾期停留或分團入境。」
昨日下午,記者還來到錦江旅行社。此時不少遊客已開始向旅行社遞交相關的申請材料。對於證件的辦理,遊客們都十分認真,在填寫申請資料時,不斷地向工作人員咨詢一些細節問題。
晨報記者注意到,遊客除了要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及《大陸地區人民出入台灣地區申請書》外,還要遞交身份證、戶口簿及複印件,以及在職證明、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蓋章、照片等。
逾期停留費用由本人承擔
在被問及如何處理未按規定時間返回的大陸遊客時,祝善忠表示,旅遊者未按規定時間返回,均視為在台逾期停留。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緊急事故、突發事件、社會治安等不可抗力因素在台逾期停留之旅遊者,接待社和組團社應安排隨其他旅遊團返回。無正當理由、情節輕微者,接待社和組團社應負責安排隨其他旅遊團返回。不以旅遊為目的、蓄意逾期停留情節嚴重者,由台旅會和海旅會與雙方有關方面聯繫,安排從其他渠道送回;須經必要程序者,於程序完成後即時送回。
相關人士提醒說,旅遊者逾期停留期間及送回所需交通等費用,由逾期停留者本人承擔。若其無能力支付,由接待社先行墊付,並於逾期停留者送回之日起30天內,憑相關費用票據向組團社索還。組團社可向逾期停留者追償。(來源:新聞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