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楊毅7月9日表示,「中國台北」和「中華台北」都是英文「Chinese Taipei」的中文譯文。兩岸奧委會協議不涉及協議以外的大陸其他團體、組織和人士使用「中國台北」譯文的權利,使用「中國台北」也不能說成是矮化台灣。
據台媒報道,楊毅透過電話向台「中央社」記者對「中國台北」與「中華台北」中文名稱爭議澄清表示,根據1981年國際奧委會有關協議,台北奧委會名稱是「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中國台北」和「中華台北」都是英文「Chinese Taipei」的中文譯名。
楊毅指出,為便於台灣體育團隊、組織來大陸參加比賽、會議等活動,1989年兩岸奧委會負責人曾在香港達成協議,大會舉辦單位所編印之文件等,凡以中文指稱台灣地區體育團隊與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台北」。
楊毅表示,北京奧組委一直是根據國際奧委會有關協議和1989年兩岸奧委會組織在香港協議來執行相關事項,北京奧組委在北京奧運會籌備舉辦期間,在其管理的比賽場合和有關文件材料中,都按此辦理。
他表示,但雙方這一協議,並不涉及協議之外的大陸其他團體、組織和人士對英文「Chinese Taipei」中文譯文的使用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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