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已故藝人梅艷芳母親梅覃美金拖欠33萬元律師費而被申請破產案,控辯雙方庭外和解,梅媽須支付訴訟費。
據港媒報道,梅覃美金於05年租用北角地鋪但欠租,被業主申請破產,梅媽之後繳清欠租,卻拖欠約33萬元律師費,再被申請破產,今日是償還欠款的期限。梅媽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但是,梅媽仍要繳付10萬3千餘元堂費,其子梅啟明庭外表示會借錢償還。
梅媽上周向高院要求從女兒梅艷芳遺產中,提取50萬元應急還債,但法官拒絕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