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台灣媒體報道,為將台灣建設成為亞太籌資中心,台當局行政主管部門今天鬆綁島外企業在台上市的資格限制,取消了過去陸資持股台灣企業需低於20%的規定。
據台媒報道,此次修訂後的條例規定,只要不是註冊為大陸公司的島外公司,若要在台第二上市,也就是在台灣發行TDR(台灣存托憑證),將不會限制該公司陸資的成份。至於第一上市,也就是在台發行股票的,台當局行政主管部門也決定鬆綁,不會限制該公司陸資的成份。即使陸資100%持股,未來也可以在台發行股票,不過這部分還要等台當局「陸委會」修訂相關條例後才能正式放寬。
另據台媒瞭解,原來限制外資企業不得在台灣募集資金用於投資大陸的限制,台當局行政主管部門也決定予以取消。並且決定開放,「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人」(QDⅡ),可以在台投資台灣的股市與期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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