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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台灣檢調偵辦陳水扁涉嫌海外洗疑錢案,懷疑扁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妻早一步知道資金帳戶被發現的秘密後出境,檢調研判,陳致中夫婦短時間回台灣接受偵訊的機率為零。特偵組昨天傳訊他們未到,將依法再傳訊或者轉列被告後發佈通緝。
據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前天自爆其妻吳淑珍匯款6億元赴新加坡轉瑞士信貸銀行,稱是競選結餘款,特偵組火速傳訊陳水扁及陳致中夫妻到案,陳水扁交代資金來源時,仍辯稱是選舉的錢,他還代替兒子、兒媳向特偵組請假,特偵組已對兩人施以出入境留置通報。
知情檢察官透露,扁家瑞士曝光的帳戶所有權人為黃睿靚,授權代理人則為陳致中,陳致中以台大法律系、柏克萊加州大學和紐約大學法學碩士的學歷,對於來路不明的鉅款,不可能沒有「疑是犯罪贓款」的違法性認識。
依照瑞士聯邦檢察署的公函,陳致中夫婦觸犯瑞士刑法第305條之2洗錢罪嫌,以台灣法律來解讀,人頭帳戶提供者照樣會被依洗錢罪起訴、判刑的標準,陳致中、黃睿靚是犯罪帳戶的名義人,即便實際著手犯罪者不是陳致中、黃睿靚,也會是重大洗錢犯罪的被告,差別僅在如何利用國際司法互助形成證據力的連結。
消息指出,陳致中出境讀書,預計明年1月19日才回台,距檢調亟欲陳致中夫婦回台說明案情的想法差距過大,特偵組懷疑陳水扁在掌握陳致中順利出境後,才敢大聲自承有鉅款匯往海外,目的是先保送陳致中出境,自己則再留在台灣與司法纏鬥。
檢調另研判,吳淑珍日前聲請解除限製出境,可能是知道海外帳戶處理發生變化,被瑞士檢察署凍結資金,她很想出境親自解決問題。
由於研判陳致中短期回台機率幾乎為零,對於偵查影響極大,特偵組考慮比照「巴紐案」讓掮客吳思材簽署同意書境外查核聯名帳戶的模式,要求陳水扁說服陳致中出具同意書,以利檢查帳戶資金的動支及資金來源和流向突破案情。
3檢直搗扁家偵訊扁珍
另外,台灣特偵組追查扁家涉海外洗錢疑案,上午突破吳淑珍稱病無法接受調查的障礙,由檢察官朱朝亮率另二名檢察官直搗陳水扁台北市信義區寶徠花園廣場住處,「就訊」吳淑珍及陳水扁,據瞭解,扁珍向檢方供稱,海外帳戶的錢,包括四大部分,分別是吳淑珍娘家的錢、陳水扁當律師賺的錢,以及政治獻金和投資理財賺的錢。
由於陳水扁之前表示,海外帳戶6億元款項是選舉剩餘款,與上午說法差異頗大,因此,檢方還要進一步查証扁珍的說法。同時,陳水扁上午並提供大批資料給檢方參考,以証明他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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