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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為免活到老禮遇到老,台灣「立法院」修正相關條例並於今年元月起實施,除刪除終身禮遇制度,還納入卸任正副「總統」若再擔任有給職公職,或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移居國外定居者,就停止禮遇。
換言之,只要陳水扁貪污判刑確定,將喪失所有禮遇,包括事務費用共4600萬元、每月25萬元的禮遇金,及「國安局」提供的安全護衛8至12人。
禮遇8年耗7千萬
因陳水扁捲入海外洗錢醜聞,還給扁禮遇是否引起公憤?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張碩文說,陳水扁涉及多起弊案,基層確實希望「暫停」給扁禮遇,不過「一切照規定來,回歸法治面。」
不少民眾也許好奇,被派去保護陳水扁的隨扈,心中作何感想?「國安」相關人員說,事涉敏感,不便多發表意見。
另外,新修正的《禮遇條例》,以「總統」任期作為有效禮遇期,舉例來說,連任兩屆的陳水扁,享有8年的事務費用和每月25萬元的禮遇金,8年下來,這兩筆金額總計7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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