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8月20日報道,台灣《聯合報》20日發表社論文章指出,去年底國際反洗錢組織已查出陳水扁家族洗錢一案,沒想到海外檢方三番兩次請求台灣協查,卻一再遭到阻擱。最令人痛恨的是,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竟然「吃案」,平白斷送了七個月的黃金追查時間。葉盛茂真是司法的大叛徒。
原文摘錄如下:
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去年底即發現陳水扁兒媳黃睿靚賬戶巨額存款的異常流動,認為此巨款與黃睿靚夫婦之所得顯不相稱,於今年一月通報台灣「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協查。而「調查局長」葉盛茂以該案「事涉敏感」為由,表示要親攜公文「面交」「檢察總長」陳聰明,此後即告無聲無息。若非瑞士檢方又接續查出此案與陳水扁的關聯,否則,此案可能已被葉盛茂吃干抹淨,永遠消失在他的無影手中。
葉盛茂與陳聰明誰該負失職責任,仍有待「法務部」最後的調查。但比對各方說辭,陳聰明的角色如何尚待釐清,但葉盛茂隱匿公文的罪嫌已是昭然若揭。第一,葉盛茂帶走洗錢中心發給檢方的公文,卻未交給陳聰明,亦未將公文返還,這已構成吃案。第二,洗錢中心主任周有義兩度追問,葉盛茂均稱公文已交給陳聰明,卻始終未能拿出公文簽收回條,顯系說謊。第三,葉盛茂不斷改口,先說向陳聰明遞交了公文,又改說只是「口頭報告」,後又說因「適逢『大選』」而暫擱此案,然後因自己「忙於退休」而未進一步處理。
葉盛茂說辭反覆矛盾,已掩飾不住他「吃案」的事實。深一層看,這又不只是單純的「隱匿公文書」而已。因為,他一邊向檢方隱匿情資,一邊又虛構事實誤導洗錢防制中心擱置此案,這已是嚴重的「瀆職」。再進一步看,若葉盛茂隱匿了公文,又向陳水扁通報此事,使其從容部署退路、湮滅相關跡證,那就更觸犯了公務人員「洩密」及「湮滅證據」罪。無論如何,葉盛茂以「調查局長」身份隻手遮天,讓司法機構蒙在鼓裡七個月,坐失追查罪證先機,真是司法的大叛徒,人人得鳴鼓攻之。
陳水扁任內八年,讓原應恪守行政中立的公務體系變成觀政治風向辦事的「變色龍」,葉盛茂偷天換日,只是冰山一角。近年諸多紛擾案件,諸如SOGO禮券案、高捷案,都傳出「調查局」探員向涉案政客通風報信,甚至提供「教戰守則」。葉盛茂本人亦在花蓮砂石弊案等案件中涉嫌向綠營權貴洩密。站在司法最前線的「調查局長」都傾斜至此,也就難怪連「駐瑞士代表」劉寬平延宕瑞士檢方公文,「外交部」都還不以為忤了。
陳聰明是否從未聽取葉盛茂對此案的口頭報告,或者他是否因案件棘手而拒絕收受該案,仍需追個水落石出。包括洗錢防制中心,立案發出公文後究竟是葉盛茂壓制其追查行動,或者他們因公務員的消極、怕事、觀望而自我設限,也都應該一併調查。尤其,此事牽扯「調查局」和特偵組的責任,特偵組應該迴避,改由其它單位主持調查。
海外司法體系正在合作追查犯罪行動,而台灣的行政及司法體系卻有人在拚命掩護不法、掩蓋查出的情資,這是多麼可鄙、可恥又可悲的事!這樁洗錢案,陳水扁肥了自己,羞辱了台灣,癱瘓了檢調。葉盛茂則是他的鷹犬、共犯,更是全體司法人員的叛徒。
對於葉盛茂的知法犯法,「法務部」絕不能稍假寬貸。葉盛茂吃了案子,也吃掉七個月黃金偵辦時機,檢調必須合力將洗錢案辦出個結果來,才能共同洗刷這個司法界空前的奇恥大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