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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中新社台北消息:台北地檢署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隱匿陳水扁家庭疑洗錢情資案,二十八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以毀損、隱匿公文罪起訴葉盛茂,並具體求處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據「中央社」報道,檢方起訴書指出,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透過艾格蒙聯盟,提供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在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開立帳戶涉嫌洗錢等資料給調查局,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承辦人鄒求強於同年一月二十九日就依程序辦妥公文函報最高檢察署,並由中心主任周有義面報葉盛茂。
起訴書指出,葉盛茂卻以資料至為機密、敏感,要求鄒、周兩人把公文交給他,由他親交檢察總長陳聰明。但該份洗錢防制中心字號「調錢貳字第0九七000四二三七0號」極機密公文交到葉盛茂手上後,即遺失至今。
葉盛茂承認部屬確曾交付公文給他,但他否認隱匿公文。
但檢方後來搜索葉盛茂住處,在三樓臥室內葉盛茂一隻黑色公文包內,搜獲該件情資公文完整影本,葉盛茂承認是他親自影印留存。
檢方認為葉盛茂此舉顯示,其為掩蓋當時第一家庭疑涉洗錢行為的犯意昭然若揭。
檢方還查出,早在二00六年十二月,新加坡即通報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在當地資產的情資,這份重要情資也被葉盛茂隱匿。
葉盛茂畢業於台灣中興大學法律系,調查局調查員調查班第四期結業,歷任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調查站調查員、秘書、副主任、桃園縣調查站主任、台北市調查處副處長。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葉盛茂接任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處長。陳水扁當選「總統」後,葉盛茂於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一日由調查局第二副局長升任調查局局長,今年七月十六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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