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機要費案,今天再度以被告身份傳喚陳水扁到案。截至目前為止,特偵組尚未收到陳水扁或委任律師提出對其有利的所謂「機密事證」。
據「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原本於八月三十日傳喚陳水扁到案,不過,由於親綠團體當天舉辦遊行及不明意圖人士對外釋放相關消息,特偵組取消原定日期,將庭期改在今天上午九時三十分,要求陳水扁屆時說明機要費支領狀況。
特偵組於七月二十四日、八月十二日兩度因機要費案傳喚陳水扁到案。項目小組當時曾指出,陳水扁兩次應訊時,引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為例,強調機要費性質與特別費相同,是「特別的特別費」,並強調自己在本案沒有貪瀆的主觀犯意,也沒有客觀上貪瀆的犯行。
項目小組表示,陳水扁曾向檢察官表示,還有對他有利的機密事證過去從未對前「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提出,他考慮將資料交給特偵組。而截至目前為止,特偵組尚未收到陳水扁或委任律師提出所謂的「機密事證」。
陳水扁上午離開住處,於九時三十分進入特偵組。面對媒體詢問,陳水扁不願回答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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