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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台北地方法院19日審理機要費案,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並未出庭,她的委任律師李勝雄上午召開超短記者會,聲稱吳淑珍「本來決定要出庭了」,但根據台大意見,吳淑珍出庭當天有危及生命危險的因素,吳淑珍才「勉強同意不出庭」。
報道說,吳淑珍是否出庭應訊,在18日晚出現戲劇性變化,因為台大醫院在函覆台北地方法院的文件中註明,從吳淑珍的病史分析,如果在開庭時有壓力或心情緊張情形,可能有生命危險,所以李勝雄在閱卷後,就向法院遞出請假狀。
李勝雄表示,他在今天上午8時30分就已經把狀子送交給法庭,根據法律程序是可以遞狀的。至於其它的問題,李勝雄說,他在狀子及新聞稿都寫的很清楚了,狀子以外的問題,他不願意回復媒體。
李勝雄表示,基於尊重台大醫院函文所示,吳淑珍不排除可能在心理壓力和情境因素,可能還是會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他將相關訊息轉述給吳淑珍參考,為了尊重專業台大的建議,本來都決定要出庭的吳淑珍,才「勉強同意不出庭」。
李勝雄強調,因為律師要保護當事人,出庭危及生命是很重要的,所以,才會轉述給吳淑珍參考,而最後吳淑珍勉強同意台大醫院的看法決定不出庭,「她本來是決定要出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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