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9月23日報道,台檢方偵辦機要費案,今天(23日)以證人身份傳喚台當局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與前「內政部長」李逸洋到案,釐清陳水扁是否曾以饋贈等方式,交付他們機要費。兩人分別於下午兩點三十分左右進入特偵組。
據「中央社」報道,蘇貞昌於2004年5月間至2005年1月間擔任陳水扁任內秘書長,2005年1月至12月間擔任民進黨主席;李逸洋於則2005年間擔任民進黨秘書長。
陳水扁本月初接受特偵組訊問時,強調機要費性質與特別費相同,是「特別的特別費」,他並向檢察官提出許多書面資料,指稱確實用機要費執行許多機密「外交」工作,以及捐贈、饋贈部分活動或個人。
為瞭解陳水扁說法是否屬實,特偵組日前密集傳喚陳水扁任內秘書長張俊雄、葉菊蘭、游錫堃,以及副秘書長馬永成、前「外交部長」黃志芳、游錫堃,機要林右昌、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與前「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副秘書長」郝廣才說明。
除此之外,特偵組於本月12日也傳喚陳水扁任內會計長馮瑞麟與三名會計人員,查明陳水扁核銷機要費的過程,訊後均飭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