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檢方偵辦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案,27日上午傳訊荷蘭銀行副總經理徐立德、前資深理專葉玲玲,同時提訊陳水扁任內出納陳鎮慧。陳鎮慧押入台北看守所兩夜,仍未「咬」出陳水扁涉案情節,她將被密集提訊。
據台灣《聯合晚報》報道,檢方上午開庭,主要在查證陳水扁任內以領據核銷機密費時,陳鎮慧是否依陳水扁或陳水扁辦公室其它重要幕僚指示,將錢存入特定的扁家人頭賬戶。由於陳水扁幕僚馬永成、林德訓26日到案作證,將大部分領錢責任推給陳鎮慧,檢方也請陳鎮慧再度說明。
陳鎮慧日前被聲押時,向法官表示陳水扁簽字她即領錢,不認為自己違法,包含前「查緝黑金中心」指控她偽造文書、偽證,陳鎮慧也不認罪。據瞭解,上午庭訊時,她保持一貫口徑,口風沒有鬆動,沒有指出陳水扁涉貪的犯行。
由於特偵組將陳鎮慧增列違反「洗錢防製法」、利用職務侵佔公款、利用職務詐取財務三條大罪的被告,檢察官提醒她所犯案件最重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希望她配合查案,提訊後將陳鎮慧還押台北看所守,下周還會密集偵訊她。
特偵組查出,陳鎮慧幫陳水扁提領機要費的機密費,轉存入扁家人頭賬戶,辦案人員估算陳水扁經由她至少A了公款新台幣一億元,在海外洗錢案情尚未完全釐清前,決定先鞏固機要費貪污案情。
此外,特偵組上午也以證人身份約談徐立德、葉玲玲到案偵查,葉玲玲已第二次到案,檢方要查證荷銀處理扁家海外理財時,行方有無保留簽約文件供查證,一併調查扁家通過荷銀操盤理財的資產總數,詢問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在洗錢案中的角色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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