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貿易發展
區域整合
粵港合作
35. 過去一年,在兩地政府積極推動下,粵港合作成果豐碩。粵港澳三地政府就港珠澳大橋達成共識,共同承擔主體建設費用,使項目加快至不遲於二零一零年動工興建。近期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五,一系列以廣東先行先試的服務業開放和便利措施出台,使粵港合作踏上新台階。
36. 我們要以務實的態度,對中短期內需要重點發展的合作項目,加大力度全面推進。我們要聚焦發展兩地服務業合作;積極配合廣東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協助港資企業適應內地政策調整;努力推動跨界環保工作,共建「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我們還要加強協調跨界基建的規劃及落實。
河套發展
37. 落馬洲河套地區有相當大的長遠發展潛力。今年港深兩地就河套地區的發展用途收集公眾意見,其中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和文化創意產業用途在兩地均獲較多支持。我們會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深入探討,並在適當時候與有關界別商討具體建議的可行性。我們希望在未來數月落實河套區的土地用途,並就此展開綜合的規劃研究。
與台灣交流
38. 為配合兩岸關係提升及發揮香港可扮演的角色,特區政府正加強香港與台灣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香港貿易發展局將在台北設立辦事處,籌備工作已經踏入最後階段。
39. 我們亦正推動香港工商界的精英聯同在港的台商,組成「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通過民間互動,促進兩地工商企業直接交流,並加強兩地經貿、投資、旅遊及其他方面的合作。
40. 為了向經常來港經商、旅遊的台灣居民提供更大方便,入境事務處將於二零零九年一月推出兩項新的便利措施:
(一) 取消台灣居民三十天內只可申請兩次「網上快證」的規定;及
(二) 將「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十四天延長至三十天。
41. 我已委派財政司司長成立跨部門督導委員會研究和統籌促進香港與台灣經貿關係的整體策略和工作計劃,委員會已展開工作。
科研發展
42. 我們會繼續提供財務及基礎設施支援,推動科技發展,亦會加強香港的中介角色,促進內地與世界其他地方的科技合作。今年五月,我們與深圳合作,成功爭取杜邦公司在香港科學園成立全球光伏電薄膜業務及研發中心,並於深圳建立生產設施。我們會與深圳當局致力利用這個合作模式,令深港創新圈發揮最大作用。
43. 為了培育更多本地人才,我們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之下設立「實習研究員計劃」,吸引有潛質的大學科學及工程學系畢業生參與由基金資助的研發項目,為他們未來投身工商界從事研發工作做好準備。我們最近加強了有關計劃,增加聘用這些畢業生的津貼金額,以及將計劃的範圍擴大至更高學歷和本地院校畢業的非本地學生。此外,我們會將計劃擴展至「創新及科技基金」轄下的研發中心,提供更多培育人才的機會。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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