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香港電台高級節目主任何重恩涉嫌隱瞞關係,為母親申領稿費的案件完成審理,明日中午會宣判。
據港媒報道,現任香港電台第一台節目總監曾婉明在案件最後一名證人,由辯方傳召作供。庭上出示一張由曾婉明準備的港台9A表格,內容是1998年何重恩母親黃玉珊的撰稿費,工作18小時合共2,000元,由當時的節目總監曾智華核對。曾婉明表示,單從表格上的名,當時不記得黃玉珊就是何重恩的母親。但她肯定曾智華知道,何重恩的母親有為港台撰稿。她亦憶述在一個聚會上,曾智華曾經指示何重恩,叫其母親替節目做資料搜集及撰稿,故何重恩並沒有隱瞞與黃玉珊的母子關係。
之後控方提出工作18小時籌金2,000元是否合理。曾婉明指,撰稿並非以時薪計算,要視乎稿件的質素,而當時她在表格上簽名,而由於已經收到稿件,滿意內容,所以支付薪金。
另外,被問到何恩重有否直接向曾智華披露母子關係,曾婉明指不清楚。
曾婉明表示,若她現在聘請親屬撰稿,她會事先披露關係,因為與以往不同,港台現時已經有明確的申報利益衝突指引。
何重恩涉嫌隱瞞母子關係,為母親向港台申領40萬元撰稿費,之後被廉署控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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