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北地方法院4日深夜裁定將陳水扁心腹馬永成收押禁見,成為陳水扁家族一系列弊案中被收押的第九人。
綜合台媒報道,台檢方特偵組4日上午首度以被告身份傳喚馬永成,經過長時間偵訊,認為他涉嫌與陳水扁共同詐領數千萬元新台幣「機要費」,涉嫌侵佔公有財物、詐取財物等罪,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於下午5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隨即開聲押庭,經審查後,在當日晚間近11時裁定羈押獲准。
馬永成是陳水扁任內當局領導人辦公室的第一任主任,之後轉任當局領導人幕僚機構副秘書長。檢方查出,馬永成自2000年5月2日至2005年1月擔任當局領導人辦公室主任期間,蓋章核銷的「機要費」包括以領據和單據領取的部分,都有流向陳水扁家的情形。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披露,在4日的偵訊中,馬永成坦承部分事實,涉案情形與此前被收押的林德訓類似,「機要費」未流入他的口袋,但涉嫌與陳水扁共同詐領及侵佔公款。林德訓是馬永成之後第二任當局領導人辦公室主任。
今年5月3日特偵組分案偵辦陳水扁,就「機要費」案和陳水扁家族疑似海外洗錢案,曾5度以證人身份傳喚馬永成,訊後均飭回。11月4日,台灣檢方還傳喚了陳水扁任內當局領導人幕僚機構會計長馮瑞麟和保經榮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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