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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陳水扁12日清晨確定被收押,上午8點10分登上偵防車、並於8點29分抵達台北看守所。委任律師鄭文龍代表發表扁三點聲明強調,為抗議特偵組辦案預設立場,決定放棄抗告。
據今日新聞報道,涉及洗錢案、國務機要費案等弊案的阿扁11日下午4時35分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北院在11日晚間8時召開羈押庭,歷經近11小時審理,合議庭於12日清晨7時06分裁定收押禁見。
合議庭法官在清晨5點半庭訊結束後,3位承審法官投票結果顯示,兩位贊成收押,另一位反對,經過討論後認為陳水扁所犯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罪,同時有串證之虞,因此在12日上午7:06裁定陳水扁羈押禁見,陳水扁也成為台灣第一位被裁定羈押禁見的卸任「元首」。
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今天上午8點20分左右在台北地院召開媒體說明會,代理扁發表三項聲明:
第一、陳水扁對於自己遭收押的結果是求仁得仁、甘之如飴;第二、陳水扁願意為台灣背負十字架,但呼籲釋放其他相關收押人;第三、陳水扁認為特偵組偵辦扁案,分明就是劇本寫好,有預設立場,因此決定放棄抗告,表達最強烈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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