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名28歲男子周遠輝,誘騙6名男童進行猥褻性行為,並且拍攝過程供自己觀看,今日在高等法院被重判監禁11年。
據港媒報道,法官判刑時怒斥被告為滿足自己的性幻想,迫使受害男童作出猥褻行為,並且以手機拍攝過程,是嚴重孌童傾向,社會不能接受;又認為被告重犯的機會相當大,因此必須重判,以收阻嚇作用。
案情透露,被告透過互聯網認識6名8至13歲男童,誘騙他們到自己住所,進行猥褻性行為;警方其後在被告家中電腦,發現近一萬張色童色情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