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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長蘇治芬因涉嫌貪污被檢方求刑15年,褫奪公權8年,並且要追回所收款項2100萬元。圖片來源:台灣TVBS
【文匯專訊】據中新網11月14日報道,台灣雲林縣長蘇治芬因涉嫌收賄弊案今天下午被雲林地檢署提起公訴,具體求刑15年、褫奪公權8年,並且要追回所收款項2100萬元。
檢察官表示,蘇治芬是在職務上的行為涉及收賄,分別在璟美環保科技公司超收垃圾案,涉收受賄款300萬(新台幣,下同),以及在長庚醫院雲林分院案中也涉收賄款1800萬。
據「中央社」報道,蘇治芬於本月4日清晨遭檢方拘提後,因自認並未涉及不法而不願交保,雲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但並未禁見。蘇治芬自此開始絕食,今天已進入第11天,因身體十分虛弱而強制就醫。
蘇治芬是在本月7日晚間首次戒護送醫,8日晚間強制治療打點滴,10日中午出院返回看守所;12日晚間再度戒護就醫,13日上午辦理住院手續。
當檢方起訴後,警方也隨即把在醫院休養的蘇治芬帶往法院,召開羈押庭,將對其是否繼續羈押或飭回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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