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台海網11月25日報道,國民黨「立委」曹爾忠主張,為避免社會動盪,馬英九可以考慮特赦陳水扁一家人。這一言論遭到了藍綠兩大陣營的集體反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認為,特赦在主觀上是認為扁有罪,現在保護扁家的司法人權遠比討論特赦重要。
據台媒報道,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這時討論特赦與否意義不大,應該先保障陳水扁的人權,希望給予陳水扁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民進黨「立委」陳瑩也表示,刑法是無罪推論,在扁未判刑前,國民黨這樣的言論不恰當。
台灣「最高檢」偵辦扁家弊案,陳水扁涉貪被羈押。國民黨「立委」曹爾忠提出特赦扁的想法,藍營「立委」均持一片反對聲,他們認為,扁貪污成習還拒不認錯,應該依司法審判程序判刑定讞且服刑,不應特赦。
曹爾忠提出特赦扁的先決條件,在於扁判刑定讞、認錯而且吐回所A的錢,才可建議馬英九特赦扁並留放海外,減少扁家造成的社會成本,以免永無寧日。不過曹爾忠的說法,遭到同黨「立委」反對。
吳育升認為,扁八年來涉太多弊案,貪污成習,還拒不認錯,一旦特赦,許多弊案可能石沉大海,現在整個社會、全民的觀感,都是希望司法調查、偵審,讓真相大白。連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蘇貞昌等人,都主張要三審定讞,不提特赦,可見特赦的問題並不存在。
吳清池認為,難得看到台灣的民主進步再往前跨一步,若想確立清廉政治,就要看司法偵審扁家弊案時如何讓社會大眾心生警惕,因此扁若是三審定讞有罪,就應該負責到底、勇於面對。
洪秀柱認為,大家不能因為一時的情緒感染,就說要「特赦扁」,也不應一時氣憤,就主張要關扁關到死,或者詛咒人去死,扁家弊案既是司法案件,就應該尊重司法偵審,何況貪污罪在世界各國都主張嚴懲,是「萬國公罪」。
洪秀柱還舉例,小偷因為飢餓偷商家食品被警察逮,警察尚且因為偷竊屬公訴罪的理由,不能自行放人不追究,何況扁涉貪金額之高,全台無人能及,更不應特赦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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