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昨晚7點,上海襲警案被告人楊佳的母親王靜梅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11月21日簽發的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核准了上海市高院維持楊佳死刑的二審判決。據悉,死刑判決將在7日內執行完畢。前天,楊母王靜梅亦曾獲准赴滬與楊佳見面。
楊佳母親回家
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下午,記者在其家中見到王靜梅時,她正在收拾冰箱裡腐爛的蔬菜。她稱:「4個月沒回來了,冰箱裡的菜都壞掉了。」
王靜梅稱,楊佳出事後,她就被帶到大屯派出所做筆錄。第二天深夜,她被派出所工作人員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直屬的精神病醫院安康醫院接受治療。「我自己單獨住一間。他們給我一些治精神病的藥吃。」
7月16日,王靜梅在醫院給上海來的律師謝有明簽了委託書,使其成為楊佳一審的辯護律師。她解釋說,「當時是為了孩子好。我在這裡幫不上忙,總得讓孩子有個律師。」
24日曾會見楊佳
王靜梅稱,10月31日,她收到了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書。「11月23日上午,醫院領導問我想不想見兒子,我當然想了!他們就著手安排,給我拿來了合身的衣服,換掉我身上的病號服。當天下午,醫院領導,還有居委會的人,就陪我坐飛機去了上海。」
24日上午,在上海提籃橋監獄,王靜梅見到了兒子楊佳。她稱,「他(楊佳)精神狀態還好,不怎麼說話。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緒,免得他擔心。我一直叮囑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調查」。「整個過程不到二十分鐘。不過,不管怎樣,見到我,對楊佳的情緒也是一種安慰。」
王靜梅稱,臨走前,她還給楊佳留下了1000元錢,托獄警代收。隨後,應她的要求,她又在飯店見到了楊佳案二審的審判長徐偉,詢問了案子的情況。王靜梅表示,她告訴徐偉,由於一二審自己都缺席了,希望回去寫點材料,以有利於楊佳案的審理。
王靜梅還表示,她正在準備材料申訴。
7日內執行死刑
昨晚7點30分左右,記者突然接到王靜梅的電話稱:「告訴你一個事,最高法的死刑覆核已經下來了。」
她稱,7點左右,來了兩個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她送達了最高法的刑事裁定書。該文的簽發日期是11月21日。文中核准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
「他們說,7天之內執行,可以要求見最後一面。」王靜梅稱,「我想再見兒子一面,但不知道還能不能見著。」
昨天,死刑覆核階段的辯護人吉劍青律師表示,自己尚不知道這個消息,今天上午等上海高院上班就去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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