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對於台北地方法院13日當庭釋放前當局領導人陳水扁,台灣「檢察總長」陳聰明14日表示,檢方尊重法院裁定,但為了未結案的案件能持續偵辦,原則上將提出抗告。
新華網綜合台灣媒體報道,陳聰明說,一般而言,案件移審後,法院裁定在押被告交保、飭回是正常的事。不過,由於本案仍將持續偵辦,檢察官考量陳水扁解除羈押後,證人比較不敢講話,所以不排除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主任、發言人陳雲南表示,特偵組檢察官將在15日開會討論後,再就是否抗告作出具體決定。據報道,當初特偵組要求繼續羈押陳水扁,是因為陳水扁家族還有六大案件尚未偵結,包括「二次金改」、政治獻金、「機密外交」、隱匿公文、炒股案以及SOGO案。
陳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於11月12日被收押,12月12日晚間被移審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繼續羈押,但法院合議庭在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後,於13日凌晨裁定陳水扁當庭釋放,不用具保,但是限製出境、出海、住居。對於這一決定,島內輿論大多表示出乎意料之外。
特偵組12月12日結束「機要費」、洗錢等案第一波偵查,將陳水扁、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等14人,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違反洗錢防製法等罪名提起公訴。檢方未對陳水扁具體求刑,但表示將向法院請求「予以最嚴厲之制裁」,對吳淑珍也求處重刑。對此,台灣《中國時報》12日所作民調顯示,47%的民眾肯定特偵組的表現,52%的人覺得陳水扁罪行重大,反對讓陳水扁交保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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