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備受關注的司法部監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東涉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受賄罪案,23日上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7月,為了能讓已連續兩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都未能通過的女兒石玉丹順利通過當年的司法考試,深圳某單位的石某夫婦找到老朋友林建東幫忙。同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東在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工作期間,獲取了存放試卷的密碼箱的密碼,後用該密碼打開了自己負責監管的密碼箱,摘抄了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卷(校對稿和過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試題和答案。同年9月初,林建東到深圳出差,在一家酒店內,採用自己口述並由石玉丹記錄的方式,將獲取的司法考試一至四卷的試題和答案洩露給了石玉丹。之後,她又將這些試題和答案透露給了自己以前的男朋友李曉亮,李曉亮又透露給了專門從事考試作弊活動的於樹泉。於是,於樹泉在考試前將這些資料用QQ等方式傳遞給了寧波、金華、唐山、臨汾、北京等地的22名考生,從中非法獲利10萬餘元。
2007年8月,準備參加當年全國司法考試的江蘇海門市人民法院研究室書記員張某經人介紹結識了林建東。同年9月8日晚,林建東在深圳某酒店將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論述題等在內的2007年司法考試主觀題和部分客觀題洩露給了她。事後,為表示感謝,張某將1萬元存入事先獲悉的賬戶——林建東的牡丹卡內,並打電話告訴了林建東。9月12日左右,在張某的要求下,林建東又將行政法試題和答案通過傳真洩露給了張某。
同年9月12日下午,林建東向江蘇省寶應縣國法法律服務所主任王某洩露了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論述題等在內的2007年司法考試主觀題和部分客觀題的內容。王某順利通過司法考試後,為表示感謝,於當年12月31日專程到北京送給林建東3萬元。
據此,檢察機關認為,林建東的上述行為已構成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受賄罪。
林建東及其辯護律師對檢方的指控沒有太多異議,林建東本人更是多次當庭表達悔意,認罪態度誠懇。在最後陳述時,林建東懺悔:「自己並非為了謀取私利,而是礙於人情,不講原則講朋友義氣,知法犯法,這教訓太深刻了!」
法院將擇日宣判。
另悉,從去年底至今年10月,浙江省檢察機關已依法對涉及此案的於樹泉等13人分別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提起公訴,法院對他們已作出一審判決,其中於樹泉、李曉亮、石玉丹、劉振華、羅萍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分別被判處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非法向他人購買系國家機密的司法考試試題、答案的考生柏偉、謝靜波、張敏、施國策、蔣樂劍、倪坤、林日團、陳華鳴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分別被判處一年二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