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專家:10個反腐名人9人遭報復


http://news.wenweipo.com   [2009-03-17]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文匯專訊】在剛結束的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指出,2008年共立案偵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0315件,涉案金額21億余元;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7594件,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3211件;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87人,其中廳局級181人、省部級4人,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境內外追逃工作,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00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指出,法院系統自查違紀違法人員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105人。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調中心通過某網站,以「你認為自己有舉報腐敗的義務嗎」為題,對3259人實施的在線調查顯示:面對腐敗行為,40.1%的人認為自己有舉報義務,30.8%的人認為自己沒有舉報義務,其餘29.1%的人表示「不確定」。

 為何僅有41.1%的人認為反腐與普通公民密切相關

 「舉報是反腐工作的一大利器。只有全民樹立起面對腐敗積極舉報的責任感和義務感,才能真正刨除滋生腐敗的土壤。」清華大學法律專業研究生張銘說,反腐不能單獨依靠某幾個部門的力量,必須依靠全民集體編織反腐天網,每個人都應在這張網上扯上一根線。

 調查中,像張銘一樣認為反腐與普通公民密切相關的人占41.1%。35.9%的公眾認為反腐敗與自己無關,原因是感覺即使舉報也沒有結果。19.5%的人認為反腐敗僅僅是國家有關部門的事情。

 在中國人民大學工作的王浩表示了自己的無奈:「面對腐敗行為,每一個有社會良知的人都會感到氣憤,每一個公民都應有舉報的義務與責任。但是舉報責任和是否舉報又是兩碼事,沒有合適的渠道,沒有所謂的證據,那舉報只能是徒勞的。很多人會視情況而定是否去舉報,畢竟現在舉報都要面對很大風險。」

 調查發現,如果人們見證了腐敗行為,36.4%的人表示會去舉報,34.6%的人表示會視情況而定,17.7%的人則表示「不舉報」,還有11.4%的人只有在涉及自身利益時才會舉報。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主任施傑在今年兩會上的提案是「建議取消網絡舉報實名制限制」。他認為,目前公眾舉報還存在各種各樣的顧慮,多數是擔心舉報沒有機構受理,起不到什麼作用,還有一點就是擔心遭到打擊報復。單單這兩點就阻礙了很多人舉報的步伐,這不代表公眾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熱情或者責任感不高,我們要反思的是公眾訴求的反饋、舉報人的保護制度等都有待進一步完善。

 調查中,公眾給出的阻礙舉報的因素排序依次為:擔心舉報「石沉大海」,得不到反饋(36.4%);擔心舉報後遭到打擊報復(34.9%);擔心沒有「鐵證」,舉報沒有結果(15.5%);不知道有效的舉報渠道(7.1%)。

 民調認同建立完善的舉報人保護制度是當務之急

 「改革開放30年來,評出的10個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擊報復。現在的越級上訪現象,也說明舉報受理機制方面存在問題。很多舉報得不到有效回應,甚至經過層層轉批後回到被舉報單位,出現被舉報人拿著舉報信找舉報人談話的尷尬局面。」中央編譯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何增科說。

 他認為,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制定《舉報法》或者《舉報人權益保護法》,有效保護舉報人。其次,在舉報受理機制上,應將信訪機構和監察機構合併,將受理民眾信訪投訴與對不良行政行為的調查處理結合起來。目前的信訪部門僅僅起到信訪材料報送和轉送這種中轉站作用,應使兩者發生更大的合力作用,做到凡舉必查,針對不同的舉報方式,給予不同的反饋。對於典型案件和網絡公開舉報案件,應通過網絡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從而更大程度地調動公眾舉報積極性。

 調查發現,對於我國目前舉報制度的改進,35.4%的人首選建立完善的舉報人保護制度,34.4%的人認為應充分利用網絡渠道,9.9%的人建議充分借鑒香港等地的反腐敗經驗,6.4%的人認為應做到凡舉必查,5.4%的人認為應制定《舉報法》,讓舉報有法可依,5.0%的人支持「加大對舉報人的獎勵」,3.5%的人選擇「鼓勵實名舉報,但不排斥匿名舉報」。

 「為了更好地推動公眾積極參與反腐,還應在幹部任用方面體現引導性。」何增科說,中紀委黨風室每年搞一個測評,對幹部廉潔度進行民意調查,能不能把結果公開,將廉潔調查結果和幹部任用結合起來,並接受公眾監督?

 施傑表示,全民反腐舉報氛圍的形成繞不開網絡舉報這一途徑。取消網絡舉報實名限制,會使得網絡舉報受理不受限,也能實現對舉報人最大的善意保護。

 調查顯示,公眾對有效舉報方式的排序依次為:網絡曝光(35.8%)、傳統媒體曝光(31.3%)、向紀委舉報(17.2%)、向檢察院舉報(11.4%)、向上級政府機關舉報(3.3%)、向公安部門舉報(0.5%)。

 施傑說,紀檢部門應以更積極的態度對待公眾舉報。比如設立專門機構處理網絡舉報,規範網絡舉報信息的收集、處理和管理程序,設立網絡發言人等具體制度等。無論能否立案,都應該給舉報人一個回復。這是對公眾熱情和積極性的最起碼尊重和支持,也是我們全民反腐的強大助推器。(來源:中國青年報/新華網)

      責任編輯:
賴幸媛晤陳雲林:兩會緩和瀕戰的兩岸      [2009-12-22]
陳敏熏削髮認罪 賄賂吳淑珍千萬      [2009-11-24]
湖南越獄案 檢察院介入調查      [2009-11-22]
傳中冶賄賂阿官員 外交部回應      [2009-11-20]
向中國女子索取性賄賂 星洲移民官獲刑      [2009-11-12]
李曉峰被任命為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      [2009-10-31]
李曉峰任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      [2009-10-31]
拿錢換命? 意否認賄賂塔利班      [2009-10-15]
烏市檢察院起訴第二批「針刺黨」      [2009-09-08]
法國國家印刷公司陷入海外商業賄賂醜聞      [200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