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澳門特區政府公報11日刊登2009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凡於去年12月31日持有效或可續期澳門身份證的永久性居民可獲發6000澳門元,非永久性居民可獲發3600澳門元。
據新華網報道,澳門特區政府2008財政年度的財政盈餘約251億澳門元。為落實特區政府與本地居民共同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承諾,特區政府繼去年向本地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別發放5000澳門元和3000澳門元現金補助之後,今年又推出現金分享計劃和醫療補貼計劃。
4月28日,澳門特區立法會一般性表決通過2009財政年度預算的修正法案,將撥款33.7億澳門元支付現金分享計劃和醫療補貼計劃,其中現金分享占31.2億澳門元。截至去年12月31日,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文件的人士分別為48.1萬人和6.7萬人。
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將於5月中旬開始實施,特區政府為此成立的發放輔助中心將運作至今年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