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聯合報消息,43歲女流氓張吟霞,2年前在旅館房間當眾性侵手下小弟,讓小弟生不如死;最高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張女3年2月徒刑確定。
「大姊頭」張吟霞綽號「憨蝦」,林姓男子控訴張女8天內,兩度性侵他,但法院只認定其中一次。
前年底,張吟霞與林、潘姓女子及郭姓男子投宿高雄市一家賓館,張女等3人外出喝酒吃消夜返回房間後,將睡在床上的林趕到地板,打開電視看色情電影。
張女看得興致大起,用腳踢林罵道,「誰叫你睡覺」,命林幫她全身按摩。林按到張女胸部,張不滿意,怒摑林的臉,又打他頭,強令林站到電視前「打手槍」,威脅林若不射精,要「拔掉」他「小弟弟」。
林照做後,張女命他繼續為她按摩,再度命他躺在地上勃起後,任由張女跨坐在他身上洩慾,張女同時交代林不能摸到她身體,否則又要拔掉他的「小弟弟」。張吟霞否認性侵林姓男子,只承認要林為她按摩,但法院不採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