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記者從福建省工商局瞭解到,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研究通過了《進一步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業內人士認為這將對閩台農業合作起到推動作用。
《意見》規定,允許在福建省登記的台灣農民個體工商戶以自然人的身份,在福建省內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允許在福建省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台灣居民,以農業生產資料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動產抵押登記。
福建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前,法律法規未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可適用於福建省登記的台灣農民個體工商戶,此次工商總局允許在福建省登記的台灣農民個體工商戶以自然人的身份,在福建省內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個較大突破。此項政策的出臺將有利於加強閩台農業合作,進一步加快福建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更好地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作用。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允許在福建省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台灣居民,以農業生產資料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擴大了動產抵押物的範圍,體現了工商總局對該產業的政策傾斜,有助於吸引台資進入該領域。
福建省農業利用台資總額在大陸各省區市中位居首位。截至今年4月底,福建累計批辦農業台資項目2106個,合同利用台資26.4億美元,實際到資15.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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