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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機密外交款」案今首度開審


http://news.wenweipo.com   [2009-11-10]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 據「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被控侵佔「機密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10日上午將首度開庭,並將提訊在押的陳水扁出庭。但因特偵組在起訴時認定全案屬「機密保護法」內容,庭訊將采不公開方式審理。據瞭解,扁認為案件對自己有利,因此將採取無罪答辯,力爭自己的清白。

 特偵組起訴指出,陳水扁於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間,利用先後11次「外交出訪」機會,將涉外部門每次所提供零用金10萬美金公款,逐次扣留其中3萬美金,並疑匯往海外供其子陳致中留學私用,合計侵佔公款達33萬美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財物罪嫌。

 台北地院在10月間公開抽籤,由審判長黃程暉、受命法官鄭昱仁及陪席法官李宜娟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特偵組也將派出檢察官,協助台北地檢署公訴組蒞庭論告。陳水扁則委任鄭文龍、石宜琳、洪貴參3位律師代為辯護。

 由於本案尚有涉及「機密保護法」的疑義,卷證並未全部開放閱卷,只讓律師影印部分證人的筆錄,據瞭解,陳水扁看完這些證詞後,認為案件對自己有利,因此將採取無罪答辯,力爭自己的清白。

 不過,10月21日,台北地院首度開庭審理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侵佔「機密外交款」案時,邱義仁的律師高湧誠指出,律師不得閱卷,不但不知道官司要怎麼打下去,也侵害被告辯護權,他認為,本案涉及「機密外交」事項,特偵組偵辦時就應將相關卷證依「機密保護法」送涉外部門核定,但檢方卻沒做,已違反「機密保護法」,起訴並不合法。

陳水扁家族弊案
      責任編輯:Di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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