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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查稅風暴:林志玲等逾400藝人被約談


http://news.wenweipo.com   [2009-11-17]
         

大小S 被追稅:4000萬 目前進展:即將與稅局對簿公堂

【文匯網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稅務機關11月在演藝圈掀起「查稅風暴」,逐一開出漏稅藝人黑名單,更傳出400多位藝人將陸續被請到稅局「喝咖啡」聊補稅,綜藝A咖大小S、偶像劇一姐楊謹華、陳喬恩等收入高、風頭勁的藝人都被列入追查名單。大小S、蕭薔等均和有關部門打起了稅務官司,林志玲、蔡康永等敗下陣來的藝人,則忙著賺錢補稅。一時間,台灣娛樂圈人人談「稅」色變,生怕血汗錢被充公。

  徐媽媽大吐苦水:沒辦法與官爭

  去年曾在「補稅案」中告贏稅局的大小S今年再度中招,被要求補稅4000萬新台幣(文中單位均為新台幣),日前徐媽媽代表兩個女兒到稅局「做交代」,可惜最後商談未果,雙方只好約定法庭上見。

  再度被捲入「查稅風暴」,徐媽媽為女兒們大吐苦水:「繳稅是義務,但合理節稅也沒有錯吧?我們不懂法律,也沒辦法與官爭,只希望政府會照顧我們,不然還能怎麼辦?就當作拿錢給國家做建設。」

  繼小S之後,她的老搭檔蔡康永也被認定報漏稅,補稅加上罰款,大出血近600萬新台幣。而今年人紅財旺的兩位偶像劇一姐楊謹華、陳喬恩近日也傳出被稅局盯上。

  林媽媽忿忿不平:稅局要有憑據

  廣告代言接到手軟還片約不斷的「吸金女王」林志玲今年年中便收到稅局的「咖啡邀請」,被裁定補稅1500萬新台幣,雖然大美人親自到有關部門「陳述意見」,稅局仍舊認定其收入為「薪資所得」,非「執行業務所得」,要求其一口氣補稅1500萬沒得商量。

  對於林志玲「抗稅」失敗的結果,林媽媽忿忿不平地表示:「大家別以為志玲只是模特,或是在國外只修了藝術,別忘了還有商學院雙學位,自己賺多少她最清楚。但我覺得她當然應該為自己據理力爭,因為該繳的稅是不能少繳,不該繳的稅,稅局也要有憑據,不能開口就要啊!這樣實在不公平。」

  而大美人蕭薔近日也被稅局裁定她及其工作室款項為「薪資所得」,需補稅96萬並罰款289萬新台幣。據悉,蕭薔曾對此提出行政訴訟,但日前已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台灣藝人抗稅史

  雖說像今年這樣大規模約見藝人查稅前所未有,但台灣藝人與稅局的糾紛,其實由來已久,而最後的結果則各有不同:

  1私下協調

  藝人:胡瓜、張菲、徐乃麟

  結果:自認難躲,私下到稅局「聊補稅」。

  2打死不退

  藝人:吳宗憲

  結果:跟稅局扛到底,最後還是敗訴。

  3折衷協調

  藝人:江蕙

  結果:工作室報稅不實,後放棄工作室以「執行業務所得」報稅。

  4難得勝利

  藝人:大小S

  結果:以完整收支證明,說服法官以「技藝表演」類工作室17%利潤率申報。

  5乖乖繳稅

  藝人:陳昭榮

  結果:確實漏稅,乖乖補稅,全不抵抗。

知多D

  台灣如何界定藝人該納多少稅

  台灣藝人與稅局之間的糾紛,均圍繞其收入究竟是「執行業務所得」或「薪資所得」而展開。

  藝人如通過經紀公司向電視台、唱片公司等簽約,可按「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在此項目中,只有55%為報稅範圍。而如果報「薪資所得」項目則百分之百要列入報稅範圍,二者納稅數額差距巨大。藝人必須「個人」向電視台、唱片公司簽約才可以使用「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如果藝人是通過經紀公司向電視台、唱片公司簽約,再用「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就是「逃稅」行為。(來源:南方網-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E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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