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針對第四次兩岸兩會為何未能簽署有關雙重課稅協議的問題,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今天上午的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我們的態度始終是積極又務實的,也就是說,成熟一項就簽署一項。她再次重申,這項議題暫時未能完成簽署,完全是由於技術性的原因,與政治無關,也與所謂的「主權問題」無關。
中國日報記者提問:本次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簽署了農業和漁業的一些合作協議,有專家認為,這個協議對台灣方面更加有利,因為台灣是農產品和水產品出口的經濟,但是大陸會比較吃虧。請問發言人對這個觀點怎麼看?另外,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有一些預期要簽的協議,像避免雙重課稅,預計要簽,但沒簽,請問一下具體原因,是不是兩會商談確實有越談越難的情況?
范麗青表示,《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三項協議的落實,惠及兩岸的漁農工商諸方面,能夠為兩岸各階層民眾帶來實際利益,使更多的兩岸同胞分享到兩岸協商的成果。
范麗青同時指出,兩會確定的協商議題何時能夠形成結論並且簽署協議,主要是看各項議題的協商進程、進度來確定的,我們的態度始終是積極又務實的,也就是說,成熟一項就簽署一項。
范麗青說,有關協議未能簽署的原因,在兩會協商期間雙方都已經做了說明。這項協議,主要是協商相對較晚,雙方均認為還需要用更多的時間來充分交換意見,統籌安排。我再次重申,這項議題暫時未能完成簽署,完全是由於技術性的原因,與政治無關,也與所謂的「主權問題」無關。兩岸商簽有關租稅協議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台商的正當權益,為廣大台商謀福祉、辦好事。至於台灣有種說法,聲稱這項協議簽署以後,大陸方面會追征台商的稅款,這是純屬無中生有的炒作。根據兩會領導人達成的共識,雙方將會就這項協議盡快安排後續協商,達成一致以後,適時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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