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社報道,台北消息:台灣行政當局2日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加重對「黑心」食品業者罰款與刑度。
台灣法務部門人士透露,因法不溯既往,目前涉塑化劑案的昱伸與賓漢公司,只能依舊法追訴處罰。
中央社2日報道,台灣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對製造、加工、販賣等有毒及有害人體健康的食品,處「6萬元新台幣(貨幣單位下同)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修正案」已提高為「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
原本「一年內再犯者,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改為「只要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或廢止其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致危害人體健康者,原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8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