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言說,「讓官員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中共建黨90年來取得的最寶貴反腐經驗。近年來,以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實施綱要》和《工作規劃》出台為標誌,中共正逐步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以黨的廉潔從政準則的修訂以及一批黨風廉政法規的頒布實施為標誌,中共構建了一套較完備的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法律法規制度體系;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頒布和重新修訂為標誌,中共建立和完善了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然而,中共距建成完整、務實、科學、高效的反腐體系尚需時日。他指出,首先,目前官方對掌握關鍵權力的官員特別是「一把手」,依然欠缺有效監督機制和管理制度,亟需補齊這塊「短板」。「反腐過程中出現的大量窩案、串案,說明監督機制仍亟需完善。監督機關應該被賦予獨立監督權,這樣才能避免出現被監督者領導監督者的情況,帶來真正有效的監督,監督部門應被賦予更多行使職能的空間。」
第二,監督機關一定要加強直接發現腐敗線索的能力。由於大量腐敗線索都是被偶然發現,應加大監督機關在很多領域提前介入調查的力度。
第三,應進一步研究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可行性,用法律來規範官員財產申報問題。如果掌握公共權力的官員能夠實現財產陽光化,各方的監督力度必將加大,更有利於實現監督法制化。
正如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今年三月在「兩會」答記者問時所說,當前中國最大的危險在於腐敗,而要消除腐敗的土壤還在於改革制度和體制。中共反腐將沿著這條路繼續前行,人們期待早日收穫「讓官員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體制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