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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藥家鑫被執行死刑體現了司法公正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08]    我要評論
     

資料圖片:3月23日,藥家鑫在法庭痛哭懺悔。當日9時45分,備受社會關注的西安大學生藥家鑫撞人後刺死傷者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3個多小時。 新華社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西安6月7日報道,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殺人罪犯藥家鑫7日在陝西省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藥家鑫提出上訴。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建議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於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認為,被告人藥家鑫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後,又持刀將張妙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藥家鑫僅因交通肇事將被害人撞倒後,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處連續捅刺數刀,將被害人當場殺死,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藥家鑫在作案後第四天由其父母帶領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但不足以從輕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準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後,對藥家鑫執行了死刑。

 新華時評:保障公民權益,維護司法公正

 據新華網6月7日報道,備受社會關注的藥家鑫案7日有了最終結果:經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藥家鑫被執行死刑。這一結果,體現了司法的公正,也彰顯了社會的公平正義。

 人的生命權,是最大的權利。無論強與弱,窮與富,顯與貴,每個人的生命權都不容侵犯。可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藥家鑫,卻在開車撞傷婦女張妙後,錯上加錯,極其殘忍地將張妙殺死。對這種手段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的直接故意犯罪,只有繩之以法,才能伸張社會正義,彰顯法律的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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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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