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程序上來講,本案的審判顯示了司法公正。據瞭解,面對社會上的各種聲音,人民法院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充分保障了藥家鑫及其辯護人依法行使權利。一審法院、二審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依法保護了藥家鑫的陳述權、舉證權、質證權、辯護權、上訴權等諸多權利。為了回應社會各界對此案的關注,一審法院、二審法院都依法進行了公開審理,許多媒體和社會公眾代表到庭旁聽了庭審,使社會各界能夠及時瞭解本案的審理程序和過程。最後,又經過了最高人民法院嚴格、嚴謹的死刑覆核程序,為本案公正審判提供了程序上的保證。
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對於藥家鑫是否應當判處死刑,關鍵在於藥家鑫的犯罪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死刑適用標準。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將公正建立在客觀認定的事實之上,建立在依法採信的證據之上,建立在嚴格規範的程序之上,彰顯的是法律的正義,確保案件經得起法律、社會和歷史的檢驗。這對於提高司法公信力、維護司法權威至關重要,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必然要求。
觸犯法律者受到制裁,但留給社會的思考很多。家長們該如何培養孩子的健全人格?如何教育孩子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權利?在關注司法個案時,尊重和維護法制的權威,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做出每個公民應有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