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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溫州網-温州晚报報道,備受關注的「交警強姦KTV坐台小姐」案,已經有了新進展。昨天,記者從浙江溫州鹿城法院獲悉,交警鄭某因涉嫌強姦罪被鹿城檢察院起訴,法院已於昨日立案審查此案。本月22日,法院將開庭審理。
今年2月11日凌晨4時4分,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陳某報案稱:其表妹孫某,遭他人強姦,當事人在鹿城區人民路溫富大廈99酒吧門口附近,強姦者已被其親屬抓住。
當民警趕至現場時,發現報案人所稱的強姦者是一個身穿花格子睡衣、身帶酒氣但神志清醒的男子。後經瞭解,該男子是交警一大隊二中隊民警鄭某。
考上公務員當交警
鄭某,28歲,籍貫平陽縣。從他的社會經歷看,此前,不管學業還是事業,他所走的路可以說是一帆風順。
小學至高中,鄭某均就讀於平陽當地的學校。在他17歲的時候,他以高分考上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就讀本科刑事偵察專業。在大學裡,因為各方面表現優異,他順利成為一名黨員。
2006年,在大學畢業一年後,他成功考上公務員進入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當交警。
鄭某是家中獨子,在溫州上班後,父母為他在鹿城區黃龍街道黃龍康城住宅區買了一套房子。平時這房子就鄭某一個人居住。
開高價請坐台女外出
孫某,19歲,安徽宿州人,高中文化。
今年2月初,孫某從老家來到溫州,進入利瑪KTV當坐台小姐。這不是孫某第一次來溫,當她還在老家讀書的時候,她曾利用暑假來過幾次溫州。那時候,她就在溫州的KTV裡當坐台小姐。
2月10日晚上9時許,鄭某與朋友共5個男子來到鹿城區飛霞路利瑪KTV某包廂唱歌,他們叫了包括孫某在內的4名KTV坐台小姐,鄭某點了孫某的台。孫某說,她陪鄭某喝酒、唱歌、搖骰子不久,利瑪KTV的公關阿平把她叫出去說:她陪的客人很不錯,在交警隊當警察,如果客人讓她「出台」就跟著去。
「雖然鄭某開出2000元的價格讓我陪他出去吃宵夜,但我還是拒絕了。」孫某說。當晚12時許,孫某拿到300元小費後,就離開包廂去另外的包廂坐台。
宵夜後去往住處
孫某說,她去別的包廂坐台後,鄭某就不停地打她手機,但她都沒接。大約過了20分鐘後,她以為鄭某已經走了,有人打她的手機,她沒看就接了。
電話還是鄭某打的,讓孫某陪他去吃宵夜。「那時公關阿平從手機裡傳出聲音說有事讓我去KTV門口一下,我到了門口後,阿平讓我跟鄭某去吃宵夜,並且說吃個宵夜又沒什麼事。」孫某說,阿平說著把她推到鄭某身邊,就這樣她被鄭某拉著上了一輛出租車走了。
當時,鄭某還約了兩個同事以及社會上的幾個朋友,一共七八個人來到鹿城區鹿城路海上天私家菜酒店吃宵夜。
吃宵夜期間,鄭某和孫某都喝了很多啤酒,吃到次日凌晨兩點多的時候,他帶著孫某先行離開。孫某說,當時她酒醉得不行,以至於不知道自己被鄭某帶回他位於鹿城區黃龍街道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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