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深圳市男女報酬差異明顯日益擴大的現象,條例草案規定實行同工同酬同值同酬制度,同一用人單位中的婦女和男子,相同工作或是同等價值的工作應獲等額工資。條例草案還規定實行彈性退休制度,女性達到現行退休年齡,身體健康,工作需要,且仍願意繼續工作的,可要求延長退休年齡,直至與男性同齡退休。
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家庭暴力問題,條例草案規定實行「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機關接到受害人的報警後,應當及時出警,依法處理。同時,可責令施暴者、受害者和未成年目擊者接受心理輔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臨家庭暴力的當事人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深圳市平等機會委員會申請不超過72小時的臨時庇護,受害人在受庇護期間的住宿及其他生活費用自理或者由施暴方承擔。
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草案)》是深圳市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過程中,面臨婦女權益保護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所做的大膽探索和創新。1993年,深圳市在全國率先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若干規定》。但是,10多年的實踐經驗表明,修訂該若干規定並不適應深圳經濟社會發展變化的需要,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草案)》來替代修訂若干規定,是解決新時期深圳市婦女權益保護問題、促進性別平等的必然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