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搜狐公司還指出,張朝陽作為IT網絡行業的資深專業人士,對於業內存在的盜版現象及盜版者規避法律責任和監管的運作模式十分熟悉。張朝陽公開揭露盜版網站規避監管的手段,以此號召業界公舉反盜版大旗、共同抵制盜版行為,不僅不屬於為商業競爭目的虛構捏造事實、貶損競爭對手的聲譽,反而是一項具有公益性質的倡議。
法院認為,張朝陽代表搜狐公司發表的「控訴優酷三大罪狀」言論中,稱優酷網「僱傭大量網友上傳盜版內容」等,未能就言論指稱內容提供真實存在的相關證據,應認為張朝陽陳述了虛假事實。而《億元索賠考驗中國最大視頻盜版網站》文章中,針對優酷網使用的「最大盜版網站」、「億元索賠」詞彙均缺乏評判依據及數據支持,「洗錢」一詞也明顯屬於不當使用。搜狐公司即便是轉載,也應承擔相應的審查義務,尤其是與優酷網在特定領域存在競爭的情況下,搜狐公司應更加謹慎。
因而,法院認定張朝陽的言論和搜狐網的文章,部分內容失實,用語不當,構成侵犯合一公司名譽權,判決搜狐公司刪除張朝陽的言論和文章,並在搜狐網首頁上發佈聲明,公開賠禮道歉,道歉聲明需持續保留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