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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才良律師事務所,福建女子曹偉在案情筆錄上按手印。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昨日12時許,福建省福州市中國旅行社業務經理曹偉,在律師陪同下來到西城區天橋派出所,要求投案。曹偉稱,她因參與福建沙縣洋坊村罷免村委會主任一事,被當地警方傳喚,才來北京尋求幫助。因沒有通緝記錄和違法證據,天橋派出所未受理她的「投案」。昨日,傳喚曹偉的沙縣公安局民警表示,他們只是找曹偉瞭解情況,並非拘捕。
民警登門要求「問話」
昨日上午10時許,隨身只背一個挎包的曹偉,匆匆走進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尋求律師幫助。
曹偉說,被當地警方傳喚,與她6月5日參與沙縣洋坊村罷免村委會主任一事有關,曹偉說,在「罷免」事件中,她負責攝像、拍照、發微博。
之所以找才良律師事務所,源於該所律師王令已代理洋坊村部分村民訴村委會的訴訟。
曹偉在律師事務所做的筆錄稱,6月10日15時許,沙縣公安局兩位民警由福州市公安局民警陪同,到她供職的旅行社,出示警官證後稱要「找個地方說話」。其間,對方問起了6月5日罷免村委會主任當天的情況,曹偉拒絕回答。
「我拒絕離開旅行社,要對方出示手續,他們拿出一個傳喚證的傳真件。」曹偉稱,傳喚證蓋著沙縣公安局的章,被傳喚人是她的姓名,並有「阻礙執行職務」等內容,她要複印傳喚證,被拒絕。
曹偉說,她擔心被限制自由,堅持不離開單位,並要求查看傳喚證原件,沙縣兩位民警才離去。之後她乘飛機來北京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