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村民無地可耕
經征地人員反覆做工作,2011年1月19日前,勤豐村大部分村民簽了征地協議,但全部70多戶中仍有10多戶拒絕簽名。
雖然丘誠下定決心拒簽到底,但2011年2月14日下午,當他走出看守所大門後,才得知妻子已在征地協議上簽了名。
「他為這件事還罵過我。」丘誠妻子告訴記者,她起初也不想簽字,但想起被羈押的丈夫,經不住鎮村幹部反覆勸說,最終到鎮政府簽了征地協議。2月12、14日,因同樣事由與丘誠一起被刑事拘留的村民沈雄、施豐也先後回到家中。二人獲釋前,其家屬均在征地協議上簽了字。
勤豐村村民告訴記者,此次土地被征後,村中超七成人將無田可耕。「我們這些耕了大半輩子田的農民,大多沒有一技之長,以後的生活不知該怎麼辦。」一位村民告訴記者,村裡五六個婦女前段時間到南雄市區找工作,沒有一個人找到。村民曾向有關部門建議為其購買社會保險,但至今沒有得到回應。
按照被征地農民補償安置的相關政策,村民還可獲得按征地面積10-15%提取的留用地,以發展集體經濟,保障村民生計。記者瞭解到,當地有關部門曾向村民承諾,將按照「每畝水田返還1分地」的標準安排留用地,如果村民不想要,政府可以每平方米800元的價格收回。不過,村民表示,至今不知留用地在何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