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今日公佈《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結果(第4號)——1404個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跟蹤審計及審計調查結果》。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司長徐愛生隨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2010年6月至11月跟蹤審計發現有36個項目、16個施工單位、11監理單位違規,違規違紀金額有1.88億元,違法違紀的比例比較低,違紀金額不到規劃總投資的千分之二。
徐愛生介紹,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審計署以「促進災後恢復重建順利進行、保障災後恢復重建不出重大問題」為目標,審計署組織成都、西安、蘭州和重慶4個特派辦和四川、甘肅、陝西3個主要受災省和20個對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審計機關,集中力量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
2008年9月以來,上述27個參審單位累計派出7000多個審計組2萬餘人次,對規劃總投資6900多億元的22500多個汶川地震災後重建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重點檢查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實施、政策措施落實、資金分配管理使用、工程建設管理、土地利用及生態修復情況。
此前,按照「統籌安排、分級負責、把握總體,分頭公告」的原則,審計署已先後三次向社會公告了審計署不同階段的跟蹤審計結果,3個主要受災省和20個對口支援省市審計機關也先後發佈了90多期審計結果公告。這次公告的是審計署2010年6月至11月對1404個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的跟蹤審計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