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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1.88億災後重建資金違規使用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17]    我要評論

徐愛生說,從兩年多跟蹤審計情況看,四川、甘肅、陝西3個主要受災省各級政府和各對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援建機構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全力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基本完成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任務。到2010年10月底,災區農村居民住房已基本建成,大部分災區城鎮居民住房、學校、醫院等優先建設的民生工程完成情況較好,城鎮主體功能基本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和學習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經濟發展明顯加快。災區各級政府和對口援建省市援建機構,高度重視跟蹤審計意見和建議,及時督促整改,不斷完善災後重建資金和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規範審批程序和管理流程。總的來看,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和項目管理比較規範,工程建設質量總體較好,資金使用效果較好,未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

由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資金量巨大,項目眾多,時間緊迫,任務十分繁重,因此,出現了一些不規範、不完善的問題,主要是有些重建項目投資控制不夠嚴格,少數建設資金管理不規範、不合規,甚至被擠占挪用;一些建設項目沒有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和相關審批手續、未按規定招投標;有些參建單位工程建設管理不夠嚴格,少數施工單位不按規範和設計操作甚至偷工減料、違規轉包工程,有些監理單位未嚴格履行監理職責等問題。

徐愛生表示,雖然2010年6月至11月跟蹤審計發現有36個項目、16個施工單位、11監理單位違規,違規違紀金額有1.88億元。但由於幾千名審計人員從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規劃開始,就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審計中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範、邊提高,因此,出現的問題相對較少。與審計的1404個項目、幾千個參建單位、1130億元規劃總投資相比,違法違紀的比例比較低,違紀金額不到規劃總投資的千分之二。而且這些問題在審計指出後有關單位立即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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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磬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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