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青雲譜區檢察院傳喚李某到案後,他說出了為曹小平報銷汽車修理費、招待費2.2萬元的事情。隨著調查的深入,李某還承認自己為拿到600余萬元的工程尾款,曾向曹小平行賄10萬元。
5小時突破:曹小平節節「敗退」
缺口一打開,青雲譜區檢察院立即將曹小平「請」來,與曹小平展開了正面交鋒。
第一回合,辦案人員從曹小平的家庭財產收入開始,重點詢問他買車買房款的來源。聽著檢察官有理有據的分析,看著自己收入與支出的明顯懸殊,曹小平想不開口也難。就這樣,曹小平在到案後5小時內,就供述了收受李某10萬元賄賂款、答應為李某在結算工程尾款一事上行方便的事實。
第二回合,辦案人員將曹小平包養情婦、與工程承建商胡某等人長期開包房賭博、吸食毒品等情況,一一向他拋出,使得曹小平心裡直發虛。曹小平的心理防線步步崩潰,陸續交代了他在深農公司舊市場改造、水穩料供應業務和土建等工程中,分別收受工程承建商胡某、熊某等人1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
交鋒還沒結束,辦案人員結合證據進一步分析,既然曹小平在深農公司擔任副職期間,都能大膽笑納工程承建商的賄賂款,那麼他在南昌第二化工原料廠、南昌造漆廠擔任一把手期間,在職工集資房建設、工程款結算等問題上,極有可能管不住自己的手。
到了第三個回合,辦案人員及時調整偵查思路,在繼續加大外圍取證工作的同時,專門針對曹小平在深農公司任職前的經濟問題發動攻勢。此次交鋒,曹小平心理防線被徹底摧垮,不僅供述了檢察機關尚未掌握的、自己曾四次收受工程承建商湯某42萬元賄賂款的事實,還主動揭發湯某在承建南昌第二化工原料廠、南昌造漆廠集資房過程中,可能向當時其他廠領導送錢的情況。
2010年3月31日,青雲譜區檢察院以受賄罪對曹小平立案偵查。同年11月16日,青雲譜區法院支持檢察機關全部指控,認定曹小平受賄72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對於一審判決,曹小平沒有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