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虎原本是桑蘭案劉國生、謝曉紅夫婦和他們的兒子薛偉森的辯護律師。桑蘭後來將他也追加為被告。
海明20日在接受新華社報道員電話採訪時說,他願意與莫虎和解,「只要他不做傷害桑蘭利益的事情,我沒有那麼小心眼」。
莫虎19日向紐約南區聯邦法庭提交動議,稱原告的指控不值得法庭審判,故此要求法官撤案,並且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包括律師費等在內的相關費用。
桑蘭1998年在紐約參加友好運動會的時候嚴重受傷。今年4月,她在紐約狀告時代華納、美國體操協會、保險公司和當年她在紐約養傷時所居住的劉國生家庭的部分成員等,向他們索賠18億美金。不久後,桑蘭又將若干網民,部分被告的辯護律師莫虎追加為被告,向20名左右的被告總共索賠20億美金。不過,在案子尚未正式開庭之前,海明撤銷了對特德·特納的起訴。海明說,「特納個人沒有任何法律責任」。海明還修改了起訴書中對每一項指控要求一億美元賠償的「措辭」,改為賠償金額「由法庭去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