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深圳海上皇宮案一審開庭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21]    我要評論

在21日的庭審中,深圳市有關方面首次對「擅自發放」作出了解釋。代表原深圳市農林漁業局出庭的代理律師鄔文輝說,所謂「養殖登記證」只是地方漁業部門按照內部規範性文件發放的內部登記管理證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企業或個人進行漁業養殖,必須獲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養殖證,再加上「海上皇宮」根本沒有按照有關方面的批復要求進行整改,故而深圳市漁業部門作出了撤銷批復和登記證的決定。

他說:「所謂養殖登記證的發放,就是一個發放主體錯誤、發放的法律依據錯誤的決定,事實上,發放給『海上皇宮』的登記證沒有任何法律許可效用;而且發放後,海洋漁業部門的相關要求也沒有得到企業的切實執行,因此撤銷登記和批復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記者在採訪中也瞭解到,按照我國《漁業法》有關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國家規劃確定用於養殖業的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的,使用者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本級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該養殖證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無權發放。



上一頁123下一頁

      責任編輯:郁文
「海上皇宮」案一審 政府稱強拆合法      [2011-06-21]
深圳因言拆「海上皇宮」?      [2011-04-19]
海上皇宮告政府強拆 法院立案      [2011-04-14]
深圳「海上皇宮」起訴政府      [2011-04-12]
「海上皇宮」指強拆程序不合法      [2011-04-11]
海上皇宮上千萬拆遷費用政府出      [2011-04-11]
海上皇宮主人稱強拆違法 網友:強拆費誰出      [2011-04-10]
深圳海上皇宮主人稱訴政府違法      [2011-04-10]
深圳再次強拆「海上皇宮」      [2011-04-09]
深圳「海上皇宮」第二次拆除      [201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