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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曉春: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契約精神。
陳曉稱對訴訟並不知情
據國美董事會授權負責本次訴訟的執行董事鄒曉春介紹,陳曉在離職時與國美電器簽署了一份協議,明確寫明陳曉在離職時向國美作出的各項承諾。簽訂《協議》是公司高管離職時,雙方在對相關事項上作出的義務上的承諾,屬於企業的常規做法。
國美方面表示,陳曉嚴重違反早前與國美簽訂的《協議》約定,向某財經媒體記者發表對國美不真實或誤導的言論,對公司的聲譽、經營活動等造成了經濟損失。
鄒曉春還表示:「通過本次起訴,就是要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來依法維護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利益,維護契約精神和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從而進一步提升國美的治理水平。」
筆者昨天電話採訪了陳曉。陳曉表示,他也是從新聞中才得知國美已經將他告上法院一事。「國美方面並沒有就此傳遞給我包括律師信、傳票等任何消息,我也不知道具體情況到底是怎樣的,所以無法作出任何回應和評論。」而當筆者問他是否會在咨詢律師後發表相關聲明時,陳曉只簡單地回答:「不會」。
同樣是在昨日,此前發表報道的記者在微博中寫道:「國美起訴陳曉,作為當事人我估計也難置之事外。但是我想說的是,國美有些人總是希望有事,有事他們就可以有利益,沒有人真的為了企業安定發展著想。當一切剛剛要風平浪靜,一些人又開始興風作浪了,媒體不關注國美有人覺得不舒服,當蘇寧用10年規劃吸引眼球時,國美卻在製造新一輪的是非,不可思議。」 |